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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概况

机构设置


办公室

1.负责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嘉高指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及各类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落实、协调和督办工作。

2.负责各类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撰写工作。

3.负责集团信息宣传及对外有关联系协调工作。

4.负责督办、报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市领导指示批示等工作。

5.负责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和大事记编制工作。

6.负责集团本部办公系统信息化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和公章使用管理工作。

8.负责集团全局性工作的督办和综合协调工作。

9.负责集团本部安全管理、车辆管理、会务服务、办公物资、食堂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集团本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大楼物业、安保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群人事部
1.负责集团党的建设、统一战线、意识形态等管理工作。

2.负责集团干部培养、选拔、考核、兼职、出入境等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集团编制管理、人才招聘、教育培训、职称申报、评先评优、人员调配工作。

4.负责集团职工薪酬预决算编制与管理工作。

5.负责集团本部员工薪酬、年度考核、人事档案、入职和离职、退休、计划生育、体检和疗休养工作。

6.负责集团文明建设、管理和志愿者服务等工作。

7.负责联系集团工会、团委、女职委等群团组织,做好员工文化团队建设。

8.负责嘉高指的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

1.完成集团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监督工作。

2.依法履行纪检和监察职责,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申诉,立案审查集团党委管理的党员违纪案件。

4.根据监督、调查、处置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对违规违纪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作出处理决定,或向相关部门提出监察建议。

5.党的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涉嫌犯罪的,报市纪委市监委批准或指定管辖后,移交县(市、区)纪委监委调查或者与县(市、区)纪委监委联合调查。

6.加强对集团所属公司纪检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督促所属单位的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

7.完成市纪委市监委、集团党委和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交办督办的有关工作。

战略投资部1.负责集团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

2.负责集团投资规划研究及行业趋势跟踪工作。

3.负责集团经营性项目投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

4.负责集团资本运作、对外投资、并购重组、产业整合、上市事务统筹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融资部

1.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和预决算管理工作。

2.负责集团融资和债务管理工作。

3.负责集团对外投资收益管理和对外担保工作。

4.负责集团本部及所属投资类公司财务核算、资金支付、涉税事务工作。

5.负责集团本部及所属投资类公司工程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工作。

6.负责集团所属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指导服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风控部

1.负责各级国家监管部门对集团各类审计(调查)的配合协调及整改跟踪工作。

2.负责督促落实集团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有效完成审计整改工作,完善审计整改督查机制。

3.负责制定集团中长期审计规划、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审办法、工作规程等内部审计制度。

4.负责对集团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并购或整合前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对投资项目进行效益分析的后评估工作。

5.负责审查评价并督促改善集团经营活动、风险管理、预警及应对、内控合规、公司治理效果等相关工作。

6.负责对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的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集团内控(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8.负责集团涉法事务相关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营发展部

1.负责集团经营发展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公司日常经营。

2.负责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3.负责集团存量资产的开发利用。

4.负责对集团所属公司资产管理的监督与指导。

5.负责治堵、公交民生工作的考核与协调监督工作。

6.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技术部

1.负责集团工程项目(含技术改造)年度计划编制工作。

2.统筹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性项目前期工作。

3.负责集团工程项目建设的综合管理工作。

4.负责集团科研管理、技术管理、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

5.负责集团招投标及其合同管理工作。

6.统筹协调集团征迁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管理部

1.负责集团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集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工作。

3.组织集团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置工作。

4.负责集团信访维稳工作。

5. 负责集团环境保护工作。

6. 负责集团自然灾害防御与处理协调落实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